上海银行日日刷,50万积分等你拿
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31日
活动内容:
(一)积分闯关天天赢
1. 活动期间,连续消费8天,且累计消费金额满2000元,即享2万信用卡积分奖励;
2. 活动期间,连续消费18天,且累计消费金额满10000元,即享10万信用卡积分奖励;
3. 活动期间,连续消费28天,且累计消费金额满50000元,即享50万信用卡积分奖励;
(二)礼上加礼赢单球
1. 活动期间,累计消费18天,即享1积分兑换哈根达斯冰淇淋单球。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适用于账户及卡片状态正常的上海银行个人信用卡持卡人,主附卡交易金额合并计算,附属卡交易归入主卡统计。
2. 活动一的积分奖励按就高原则领取,每户限享一次;活动一、二可以共享。
3. 本活动限指定类型消费,具体交易认定:
境内交易:不包括以下类别商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MCC代码:8062、8011、8021、8031、8041、8042、8049、8099;非营利性教育机构MCC代码:8211、8220、8351、8241;非营利性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MCC代码:8398)的所有刷卡消费及非刷卡消费;
境外交易:本活动的境外消费指发生在境外的刷卡消费(包含港澳台)以及境外网站的消费,其中美元账户消费以1美元=7元人民币进行折算。
取现交易:境内及境外透支取现(不含溢缴款取现),剔除取款当日还款的情况。
备注:MCC代码参考刷卡消费的POS签购单中“商户编码”的第8-11位。若出现签购单显示的MCC代码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
4. 本活动指定类型消费不包括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消费,使用IC信用卡进行的圈存交易,以及预授权、退货交易、撤销交易、还款、取现手续费、利息及其他费用,所有分期交易(汽车分期、现金分期、账单分期等)。
5. 交易统计时间、交易金额以上海银行信用卡结算系统记录为准;按北京时间00:00-24:00计,因时差、商户及收单行结算交易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交易不符合活动条件,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 本活动规则中单日同一商户若有多笔消费,仅统计一笔;若发生部分退货导致交易金额不符活动要求,该笔原始交易将不予以统计。同一商户是指,消费后商户代码显示为一致的商户,商户代码可以通过POS签购单查询或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
7. 活动结束后,我行将以短信通知达标客户,客户需在指定时间内至手机银行参与领奖,其中手机银行绑定的手机号必须与办理信用卡预留手机号一致。如领奖过程有任何问题,详询手机银行在线客服。
8. 积分奖励于客户领取后,将在活动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导入客户(主卡人)名下任意一张计上海银行积分的有效信用卡;如客户名下仅有吉祥信用卡、联通信用卡、彩贝信用卡,积分奖励将转为任意一张联名卡的积分(我行将按照活动截止日5.31统计客户名下计积分的有效信用卡信息)。哈根达斯冰淇淋单球权益于客户领取后将由指定供应商发送电子兑换码至您信用卡预留手机号。若因客户手机号码问题导致未收到发码短信或因客户本人未妥善保存电子券码导致券码泄露,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达标客户凭电子兑换码至指定哈根达斯门店前往兑换。哈根达斯冰淇淋单球权益有效期至2017.7.31。
9. 所赠积分或冰淇淋权益不可兑换现金或同等价值的其他礼品。
10. 客户若未收到奖励或对奖励有异议,可于2017年8月15日前致电上海银行客服热线95594反馈,逾期将视为放弃反馈权利,我行将不再受理。
11. 客户如有以下任一情况: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信用卡、拒不偿还上海银行信用卡欠款、在信用卡使用中存在欺诈或舞弊行为及违反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无须另行通知持卡人。
12. 法律许可范围内,卡中心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我行官方网站、短信、微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3. 其他未尽事宜,仍受《上海银行信用卡章程》、《上海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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