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信用卡交易1800多次,被银行限制后,去柜台每次取100元,是怎么回事?
这条消息好像又霸屏了!但网络评论逞两边倒趋势,有人说警方执法过于严苛,干涉了取款人自由,也有人说男子霸占银行窗口,间接剥夺了他人办理业务的权利,究竟谁是谁非?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再次认识一下。
发卡行对信用卡采取限制措施,既是发卡行的权利,也是对持卡人的一种保护。首先,申请信用卡时,申请人都会签署信用卡领用合约并阅读信用卡章程,其中关于当信用卡异常交易时,发卡行有权对信用卡采取限制措施等,这些都有明文规定和提示。申请人既然签署合约,那就表示愿意遵守合约和章程规定;其次,持卡人之所以可以用信用卡支付结算,是因为银行给了预授信额度,说通俗一点,钱是银行借给持卡人的,不是持卡人自己的。在信贷过程中,银行是债权人,持卡人是债务人,至于钱怎么用,当然是债权人说了算,岂有债务人说了算的道理。如果一张信用卡每天超过10次的频繁刷卡,且金额高达120万,银行还是听之任之,不问不管,假如是盗刷,还有人说银行做得对吗?游戏讲规则,社会和谐离不开契约精神。
其二,银行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机构,其窗口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有平等享受服务的权利,但任何人也没有多吃多占的权利,这不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关于公序良俗,文明与道德的问题。说警方干涉取款自由的人是站着说话腰不痛,假如是你正排在其后面等着办业务,我不知你是何感想?2900元,完全可以一笔取出嘛,为什么要一百一百的取?戏耍的不只是银行工作人员,还有大厅里等着办理业务的其他客户。而当警方口头教育时,不但不停劝阻,反而变成十元十元的取。说实话,对于违背公序良俗之事,能够勇敢站出来劝阻和指责的人现在已经不多了,反而围观,看热闹的人不在少数,不知是不是社会的悲哀?当道德与舆论都无法解决时,唯有公权力出面才能找到公平。不听警方劝阻与教育,那就是藐视法律和规则,自然需要承担相应后果。那些认为耍横撒泼是正当权利的人,可以看看的规定,最好不要凭感觉说话办事。再说一次,银行是公共资源,不是某一个人的银行。如果是茶坊酒店KTV,你每天包场别人都没权利说三道四,为什么?因为你有钱,该你任性。
问题的解决并不在窗口。其一,任何银行的网点都不是信用卡的发卡部门,而是每个银行的信用卡部,售后服务管理都有信用卡中心,有了麻烦纠纷为什么不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而去窗口发泄?其二,信用卡业务纠纷不仅有银行专门部门负责,还有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监管,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啊;其三,如果最后协商协调不下,法院的大门还是敞开的。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当受到不法侵害时,任何公民都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将纷繁复杂的纠纷诉诸法庭,才是最公平的,也是最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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