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突然死亡,请问存款和信用卡欠款怎么办?
人有祸福旦夕,作为一种重大风险,一个人突然去世,其存款就属于名下遗产,依法受到保护,而信用卡欠款属于一种债务,银行也有较为健全的清收机制。
存款对于储户来说是一种金融资产,去世后就属于遗产,应该怎么处置?当然不是由银行“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具体有几种形式:
一是按照已故人遗嘱处置。也就是说,如果存款人生前对于存款已经立下有效遗嘱(经公证),指定了存款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就可以凭遗嘱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
二,家属可以直接支取的情况。主要是指家属持有存款凭证,知道密码以及相关身份证件等情况下,只要符合银行规定条件,那么是可以直接支取或过户的,相当于代理支取。但是,如果支取人因故意隐瞒死亡信息,而造成继承纠纷的,银行一般不会承担责任。
三,不符合银行支取规定的,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继承。在没有遗嘱前提下,因为家属(法定继承人)没有存款凭证,或不知道密码,或身份证件不全的等,则需要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主要包括:公证,即继承人对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无异议的,可以凭“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调解或判决,即继承人之间对分配有异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需要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持调解书或判决书、裁定书到银行办理支取或过户。
对于死者存款,在继承人找银行之前,银行一般不会主动通知继承人的,因为首先银行不知道存款人是否健在;其次银行需要履行为存款人保密义务,以免产生不必要纠纷。所以,这种存款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有约定保证状态,以及计算利息,随时等待继承人依法办理。
而信用卡欠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一种债权,当发生持卡人突然去世这一重大风险时,肯定会立刻采取清收措施的,以尽量减小损失。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可以从本行同名借记卡中强行扣收余额,以偿还信用卡欠款,这也是信用卡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发卡行权利之一,不足部分再走以下程序。
其次是对持卡人配偶进行催收,因为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配偶属于共同债务人,对家庭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然,如果配偶能够举证信用卡透支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
第三,没有配偶的,则催收死者名下财产继承人,比如子女或父母,但是如果财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则可以拒绝偿还欠款。
第四,在配偶或其他财产继承人均拒绝承担偿还责任的,或者没有继承人的,发卡行则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清收,比如冻结扣划死者名下银行存款、查封拍卖不动产等,用于归还信用卡欠款。
第五,没有配偶且无可执行财产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后,进入呆账核销程序,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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