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微信付款码别泄露 多人信用卡已被盗刷
多名消费者接到假冒商家来电,被骗说出自己的支付宝18位付款码,最后绑定的银行卡被刷去数千元。利用这样的手段,22岁男子唐某骗取了多名订餐者共计约5万元。近日,唐某及帮他注册虚假口碑商家的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普陀检察院批准逮捕。
注册虚假口碑商户
1月29日,市民刘女士在网络订餐平台下单后不久,收到自称是店家员工的电话,说是要加收2元打包盒,建议刘女士直接提供支付宝付款码数字,这样方便点。刘女士没想那么多,打开支付宝将付款码数字报给了对方。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她收到短信提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被刷去了2000元。
经普陀区公安侦查,像刘女士这样的受害人不在少数,被骗的手法如出一撤:如以餐品小份缺货要加2元更换大份为由,要求出示付款码。顾客中招后,纷纷向订餐平台反映,直到案发。
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先是注册虚假口碑商户,而后通过“兼职骑手”获取点餐者支付宝付款码数字,再利用口碑商户套取点餐者支付宝所绑定的信用卡金额。
检察院透露,犯罪嫌疑人唐某今年22岁,一直以帮母亲卖水果为生,总想着另谋财路。唐某发现口碑商户有个功能,可直接输入18位支付宝付款码而收钱。也就是说,如果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里有钱,输入该人的18位付款码,口碑商户即可收到钱。
“兼职骑手”提供订单信息
发现这一方式后,唐某找到了在口碑QQ群里认识的王某,在其帮助下成功注册了口碑商户,并关联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之后,唐某在QQ群里“打广告”称:有没有做付款码工作的,可以提供18位付款码给他,套取钱款后分成42%。
QQ群内的人大部分和一些送餐的“兼职骑手”有联络,一下子明白了唐某的心思,陆陆续续提供了40多个单子给他。
普陀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现已批准逮捕。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打开支付宝付款码上的数字条时,会出现一行提醒:“付款码数字仅用于付款,为防诈骗,请勿转发他人”。若将付款页面截图,则会出现一行提醒:“该码仅用于付款,请不要发给他人。”
随着移动支付逐渐普及,各种新型网络诈骗手法也层出不穷,在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工具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将付款码页面拍照发给别人,也不要向其他人提供付款码上的数字,以免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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