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的活动终于来了,兴业银行“活力6积分”
这个冬天好温暖,虽然天气越来越冷,但是看到这么多优惠活动心里暖暖滴。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兴业银行“活力6积分”活动,这个活动需本月达标次月进行兑换。达标要求也是非常低只需累计刷卡交易满6笔,且单笔交易金额满99元或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交易累计满20笔,且每笔金额满19元。
活动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1月25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客户达标后次月(或特别约定时间段)可获赠2次优惠权益,即使用积分消费的信用卡至合作品牌指定门店可享兑换指定商品2次,包括剩余奇数次权益可6信用卡积分兑换1份商品、剩余偶数次权益可6000积分兑换1份商品(以上兑换权益以下简称“优惠权益”。屈臣氏、必胜客、迪卡侬、哈根达斯、GODIVA歌帝梵、汉堡王、呷哺呷哺、万宁品牌活动仅限优惠权益兑换,权益使用完后暂无法使用其他积分值兑换)。例如:客户A本月获赠2次优惠权益,兑换时剩余权益次数为2次时,扣减6000积分;剩余权益次数为1次时,扣减6积分。客户B本月获赠1次权益,兑换时剩余权益次数为1次,扣减6积分。
达标要求:
活动期间,指定时间段内客户名下卡片累计刷卡消费满足如下任一条件:
1、累计刷卡交易满6笔,且单笔交易金额满99元
2、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交易累计满20笔,且每笔金额满19元
达标资格自助查询渠道:已绑定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的客户可于“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查询管理-更多服务-6积分权益”进行自助查询。未绑定客户可在完成绑定后次月起进行自助查询。微信页面显示次数为当月最高可使用权益次数,为静态显示,不会因权益已使用而变化。
新开通好兴动APP线上兑换及剩余权益次数查询功能,可查询“兴动全城,活力6积分”活动及其他加码活动所获赠的当前有效的剩余权益次数,部分商品电子券可支持好兴动APP线上兑换,详情及细则详询好兴动APP。
例如:客户A在2019/10/26-2019/11/25期间达标。客户A有2次优惠权益,于2019年12月1日,至汉堡王合作门店以6000积分兑换皇堡套餐1份,于2019年12月3日至哈根达斯合作门店以6积分兑换单球冰淇淋1份。
交易统计时间及优惠兑换时间:
活动品牌、门店及商品:
屈臣氏:全国指定65个城市指定门店
可兑换商品:30元无门槛代金券1份(仅限当次使用,离柜无效,无法兑换计生用品及屈臣氏分享卡)
必胜客:全国指定门店
可兑换商品:30元代金券1份(仅限当次使用,离柜无效)
迪卡侬:全国指定门店
可兑换商品:35元代金券1份(仅限当次使用,离柜无效,无法兑换礼品卡)
哈根达斯:全国指定门店(机场店和加盟店除外)
可兑换商品:单球冰淇淋1份或小纸杯1份或脆皮条1份(三选一)
汉堡王:全国指定门店(火车站、高铁、机场店除外)
可兑换商品:皇堡套餐1份或天椒皇堡套餐1份(二选一)
GODIVA(歌帝梵):全国指定门店(联营店除外)
可兑换商品:软冰淇淋1份或巧克力条1份(二选一)(联名合作款软冰淇淋不可兑换,可兑换口味根据门店实际情况提供,线下不可兑换歌帝梵软冰淇淋杯装系列)
呷哺呷哺:全国指定门店
可兑换商品:30元代金券1份(仅限当次使用,离柜无效)
万宁:全国指定门店
可兑换商品:30元代金券1份(仅限当次使用,离柜无效)
注:权益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以上商品兑换均需到店持本人信用卡兑换,不得借由他人兑换。如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活动资格。
部分商品可支持好兴动APP线上兑换,可兑换商品详情以好兴动APP6积分活动页面为准。
更多加码活动
各加码活动详见官网活动页面
注:每月常规活动仅限获赠2次,单个加码活动的次数上限以每次加码活动的公告为准;若客户参加多个加码活动,不限制多个加码活动可获得的权益总次数。
活动细则:
1、活动统计时间为上述约定时间的00:00-23:59,以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
2、优惠权益次月1日(或特别约定时间)起生效,有效期至生效当月月底,过期无效。附属卡交易合并归入主卡计算。
3、常规活动交易统计时间至2020年1月25日截止。各加码活动时间以加码活动细则为准。单个加码活动的次数上限以每次加码活动的公告为准;若客户参加多个加码活动,不限制多个加码活动可获得的权益总次数。
4、哈根达斯可选店内任意口味单球冰淇淋、小纸杯及脆皮条;GODIVA(歌帝梵)可选店内软冰淇淋及巧克力条(联名合作款软冰淇淋不可兑换,可兑换口味根据门店实际情况提供,线下不可兑换歌帝梵软冰淇淋杯装系列);汉堡王皇堡/天椒皇堡套餐是指皇堡/天椒皇堡+中杯可乐+中份薯条;屈臣氏、必胜客、呷哺呷哺及万宁可兑换30元代金券;迪卡侬可兑换35元代金券;实际产品及包装及库存情况以门店提供的实物为准。
5、权益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商品兑换均需到店持本人信用卡兑换,不能借由他人兑换。如发现上述行为,将取消活动资格。
6、若一人持多张不同姓名信用卡兑换,商户有权拒绝兑换。
7、商品一经兑换,概不退换(包括迪卡侬、万宁、屈臣氏等品牌)。
8、代金券类仅限当次使用,需一次使用完毕,离柜无效,不退不换不找零,不做充值使用,不可兑换礼品卡、分享卡等代金券类产品。
9、屈臣氏无门槛代金券无法兑换计生用品及屈臣氏分享卡,仅上线全国指定65个城市指定门店。
10、不可使用积分消费的卡片:航空类联名信用卡(如厦门航空、东方航空、吉祥航空、南方航空等)、全币种国际信用卡、VISA及万事达单币信用卡及所有卡种的附属卡。
11、达标条件1中的"消费"包含线上、线下、境外刷卡消费,达标条件2中的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交易指客户使用本行信用卡绑定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进行的交易。以上统计交易不包含:
A、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
B、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C、退货交易将从累计笔数和金额中扣除。
D、对于客户的退货消费或者可以明确判定为套取活动奖励的虚假或不正常消费,兴业银行有权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进行扣减。
E、各类透支转账、溢缴款转账、分期、取现、随借金、预借现金等交易。
12、美元入账交易按照1:6.5的比例进行折算。
13、持卡人需在结账前出示兴业银行信用卡,告知店员参与兴业银行积分兑换,卡内积分不足不予兑换。兑换成功后不可撤销。本活动不可使用预借积分功能。
14、积分消费不可同时再享(或参与)店内其他优惠活动。
15、6积分加码活动可与常规活动叠加享受。
16、每位客户同一加码活动仅可享受一次、各加码活动可叠加享受。
17、活动期间,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兴业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并取消其获得优惠的权利。
18、兴业银行仅提供支付服务,对本活动所涉及商品及相关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19、在中国法律许可范围内,兴业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客户资格、活动时间、优惠方式、暂停或取消活动等),并经相关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我行信用卡网站、对账单、短信等)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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