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准则诠释差异 51信用卡两份银行理财协议结余5.3亿元
51信用卡提述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刊发的2018年年报。公司就其于2018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含银行A理财产品及银行B理财产品)提供进一步资料。
首先是出售银行A理财产品,51信用卡指出,公司透过其若干附属公司与银行A订立银行A理财协议,据此,附属公司于有关期间不时认购及出售银行A理财产品。
于公告日期,银行A理财产品之结余为约人民币3.03亿元。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i)若干银行A认购事项(按合计基准);及(ii)若干银行A出售事项(按合计基准)的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银行A认购事项及银行A出售事项分别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所载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针对银行B理财产品,51信用卡透过其附属公司出售银行B理财产品。于公告日期,银行B理财产品之结余为约人民币2.27亿元。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银行B出售事项的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按合计基准超过5%但低于25%,银行B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所载之申报及公告规定。
然而,于有关期间,51信用卡认为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在性质上与存放及提取存款类似且并无构成公司于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此乃由于中国财务团队与本集团核数师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诠释存在差异(「误解」)所致。
纵然如此,董事重申彼等乃在无意中造成有关不合规及不合规乃仅因上述原因引致。
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乃为股东利益而作出。此外,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及该等理财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51信用卡表示,公司已╱将采取下列措施以补救是次违反,(i)透过刊发本公告,载列(其中包括)该等理财协议主要条款、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上市规则的涵义及公司为防止日后出现类似不合规而制定的加强内部监控的措施;(ii)通知负责执行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的相关员工,银行A认购事项、银行A出售事项及银行B出售事项已导致未遵守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及(iii)检讨中国财务团队的操作及进行必要的重组。
51信用卡表示,公司须加强集团有关理财产品的内部监控,及将就此实施╱作出若干措施。
信用卡逾期问题,添加微信号:
回复“信用卡逾期”
信用卡逾期问题,添加微信号:18868170494
回复“信用卡逾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