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信用卡被异地盗刷还被欠款七千余元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因监管审核不利导致了用户信用卡被盗刷七千余元,而用户还得承担其盗刷导致欠款的情况,故被用户怒而诉讼与法庭。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还觉得冤,认为责任在用户。
用户信用卡被异地盗刷还被欠款七千余元
据一份判决文书显示,用户杜女士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了信用卡并为该卡还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副卡。可在2017年9月7日间,在该副卡的持卡人迟某还身在北京且随身携带信用卡副卡,并有相关消费记录的情况下,这张副卡却在广州市发生7笔刷卡消费,合计刷卡金额为73201元。故该7笔交易应为他人盗刷。
于是,副卡持卡人迟某发现并意识到银行卡被盗刷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了工商银行客服解决此事。而其后,杜女士还提交了迟某在争议交易发生前后的行程记录、迟某在争议交易发生当天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迟某手机中“滴滴出行”APP的约车记录、在相关餐饮店的消费记录和餐费发票。因此,涉及盗刷款项不应该由杜女士承担。
但杜女士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就涉及盗刷款项多次交涉后,却一直未有结果。于是,基于上述事实,杜女士故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解决。
工银北京分行辩驳称不存在任何过错
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则不同意杜女士的诉讼请求。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方面认为,涉诉交易并非银行的柜面业务,工行北京分行对交易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款项划拨,不存在任何过错。
此外,还认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涉诉交易非杜女士及持卡人迟某进行。而持卡人亦有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若涉诉交易确非持卡人所为,持卡人亦应承担未能妥善保管信用卡导致的损失。
最后,法院认为杜女士及持卡人迟某的涉及信用卡应属被盗刷。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未尽到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的义务。故杜女士不承担涉及盗刷款项的还款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同时,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亦应协助杜女士撤销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逾期未还款记录。
据公开资料显示,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为施刚。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是徐斌,那么,不知施刚行长对这件事是否知情,今后对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内部相关单位会不会加强管理以免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呢?
信用卡逾期问题,添加微信号:18868170494
回复“信用卡逾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