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加强信用卡涉房地产商户交易
随着监管机构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管理和控制越来越严格,许多商业银行也加强了对非法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控制。1月17日,记者发现,中国农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对房地产商人的信用卡外币交易额设置了限制。对此,一些专家表示,这是一项基于消费领域的详细管理和控制工作,以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
农业银行的公告提醒消费者,该银行的信用卡不能在房地产商人处进行外币交易。这是继中国农业银行于2020年9月就信用卡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出警告”之后的又一次紧缩行动。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的公告,该银行将控制外资自2021年1月起,部分商户使用信用卡进行货币交易。具体限制是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的外币交易单笔金额、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2300美元,月累计金额、季度累计金额、半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7700美元;同时,该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7013、1771)进行外币交易。
此前,该银行于2020年9月11日发布公告,并就与信用卡资金使用有关的事项发表声明,明确规定信用卡透支资金仅应在日常消费区域使用,而不是在非消费区域使用例如购房、投资、生产和运营。
除中国农业银行外,许多银行还提醒消费者,信用卡资金不应用于房地产领域。邮政储蓄银行重申在2020年11月开始使用信用卡资金,并在公告中明确指出,信用卡透支资金不能用于非消费领域,例如生产、运营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禁区等。此外,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也发布了类似的相关公告。
监管机构尚未放松对信用卡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处罚。2020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提到了对银行使用控制不力的问题。信用卡业务资金和非法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对此,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保局发布了《合理使用信用卡消费提醒》,指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日常、高频、小额消费。如果信用卡贷款被非法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和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扩大资本杠杆作用很容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并导致积累金融机构的风险。
与银行有关的违规行为也已受到监管罚款。2020年12月21日,陕西省监察局发布了关于对工行陕西分行非法透支信用卡透支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信用卡业务的初衷主要是为个人或家庭提供少量资金,以理顺他们的收支、期限,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并扩大金融机构的业务空间。”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解释说,“但信用卡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可能会放大居民的债务杠杆,另一方面,这不利于实施房地产管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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