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_建行信用卡积分计算方式
建行信用卡积分计算方式:
1.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客户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美元1元,2010年4月16日前积10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6分),2010年4月16日起,积7分(持上海大众龙卡消费,美元100元积4.2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中国建设银行保留调整积分累计规则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计算方式、累计比例。
3.分期付款消费根据每月入账分期本金金额累计积分,人民币1元积1分,逐月累计。消费分期申请成功后,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相应积分在分期本金每期入账时返还。
4.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5.奖励积分是中国建设银行为鼓励客户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中国建设银行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6.客户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积分累计到主卡。
7.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建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
1.龙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规则及礼品目录兑换积分礼品,中国建设银行将相应扣减客户积分。
2.积分礼品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期间最新公布的积分活动公告和礼品目录为准。
3.特定积分礼品数量有一定限制,先申请先得,兑完为止,持卡人可选择兑换其他礼品。
4.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直接参与积分兑换。
5.航空里程兑换必须由持卡人提供本人航空会员号,非本人不得兑换。
6.持卡人持有两张及以上信用卡时,积分按卡累计,可在同一客户名下合并兑换,以下情况除外:
◦(1) 东航龙卡、深航龙卡、南航龙卡积分分别全部自动转换为东方万里行飞行积分、深航尊鹏俱乐部里程、南航明珠俱乐部里程,不再参加龙卡
信用卡积分兑换活动。
◦(2) 上海大众龙卡积分有效期为5年,可在上海大众全国各指定特约经销商和特约维修站购买整车、零件、附件时使用,以积分直接抵扣等值现
金,1个积分抵扣1元,不再参加龙卡信用卡积分兑换活动。上海大众新车单车最高可使用积分抵扣人民币6000元,零配件和附件(含保
养、维修中的配件费用)单次最高抵扣实际销售金额的10%。
◦(3) 积分礼品目录部分指定礼品只用于相应指定卡片兑换,如钻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贵版、精英版)、冠军足球卡、变形金刚卡等,中国
建设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并公布礼品兑换适用范围。
◦(4) 龙卡汽车卡刷卡消费积分可兑换加油费,5万分起兑,按1万分的整数倍兑换,累计积分超过5万分(不含)以上部分增加一倍(按4‰)计算
兑换加油费,5万分以下部分按标准(2‰)兑换加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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