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用卡新规帮你“省钱”
2017年信用卡新规帮你 省钱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通知》对于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免息还款期、滞纳金等相关规定均做出了调整。这将为持卡人的用卡带来哪些改变呢?
透支利率有望降低
按照现行规定,信用卡的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此次《通知》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设定了上限和下限,其中,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透支的计结息方式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例如,假设持卡人信用卡当期透支1万元,过了20天免息期后,于还款日还清最低还款额1000元,又于10日后还清剩下的9000元。那么,按照现行规定,透支利息为1万元×0.5‰×30天=150元,7折以后金额为105元,可为持卡人节省45元利息支出。
免息还款期有望延长
现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统一规定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按照《通知》规定,未来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即不再受60天和10%的限制。
例如,通常信用卡的账单日为20~50天。假设持卡人的账单日为每月4日,还款日为每月24日。那么,如在3月5日的消费,则需在4月24日还款,免息期为51天;而如在4月4日消费,同样需在4月24日还款,免息期为20天。其中,本例子中的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51天。现行规定下,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60天,未来将不受这个时间规定的限制。
信用卡滞纳金将取消
根据《通知》规定,将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此外,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也不得收取超限费。
例如,持卡人刷卡透支5000元,到还款日仅还了500元。该行规定最低还款额为10%,但如不足1500元的话,需按最低1500元收取。那么该行对低于最低还款额的部分即,1500元-500元=1000元收取滞纳金,收取滞纳金的金额为:1000元×5%=50元。未来,这项收费将被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的 违约金 所取代,具体收取方式将根据协议决定。
服务费不再收利息
《通知》还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将要取消的并非是年费、手续费、货币兑换费本身,而是由这些服务费用所产生的利息。曾经有报道显示,某持卡人因信用卡逾期未还0.6元,6年后则由此产生了将近1万元的欠费,其中包括了逾期产生利息1561.72元、滞纳金7547.94元、超限费7.03元、年费150元、消费透支0.6元,合计为9267.2元。这就是滞纳金、年费、利息、超限费等收费,全额计息且 利滚利 以后造成的可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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