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行网申添新员,立送话费50元
1、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活动内容:
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凡通过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申业务链接进行信用卡申请,且成功核发名下首张信用卡主卡并激活的新户,首笔消费满9元(包含9元)即可获赠50元话费。限前20000名。按照持卡人首笔消费的时间排序,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3、活动规则:
(1)本活动适用于活动期间通过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申业务链接申请北京银行信用卡系列产品的持卡人,持卡人通过网申业务链接申请的信用卡成功核发的信用卡为其名下首张信用卡主卡,持卡人需激活并消费使用。
(2)附属卡持卡人不参加本次活动。附属卡消费自动记入主卡账户下。
(3)活动期间持卡人需完成的消费以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美元消费按照1美元=7元人民币比例换算。以下交易不计入本次消费统计范围:取现(含转账)交易、退货交易、冲正交易、分期交易(灵活分期原始交易除外)。
(4)该活动权益限量前20000名持卡人,按持卡人激活后首笔消费时间排序,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本活动以持卡人个人信用卡账户为单位进行统计,每位持卡人仅限赠送一次。
(5)符合以上条件的持卡人,可获赠50元话费。持卡人所获赠的话费将于持卡人满足条件月次月的10个工作日内为持卡人完成充值。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话费,持卡人可致电北京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进行查询。
(6)充值手机号码为持卡人在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如持卡人手机号号码变更,请于满足条件当月结束前致电北京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更改,持卡人未及时变更手机号码导致话费已充值至原手机号,则权益不再二次发送。
(7)如在权益赠送前持卡人卡片或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止付、逾期等情况)或已销卡、销户的,我中心有权终止权益赠送并取消持卡人活动资格。
(8)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修改本活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9)活动未尽事宜仍受《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及《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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