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龙卡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建行龙卡信用卡积分规则调整:龙卡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小编为大家介绍详情。
持卡人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现金分期业务按照实际办理金额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违约金、分期付款手续费及其它各项费用,龙卡信用卡取现和还款;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交易;
3.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学校以及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
4.购车分期、装修分期、车位分期、留学分期、教育分期、分期通、旅游分期、账单分期、消费分期业务;
5. 卓越商务卡-单位商务卡各类消费;
6. 银联确定的特殊计费类商户;
7.其他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不进行积分的交易或商户。
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积分的交易被计算了积分,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的规定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审查持卡人获取积分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当性,并要求持卡人提供POS签购单、购物发票等证明材料。如持卡人无法按期提供符合建行要求的证明材料,建行有权不授予持卡人积分、或采取扣回积分措施。
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积分计算方式:
1.积分包括综合积分及专项积分。
2.综合积分为持卡人使用龙卡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按交易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每消费美元1元积7分;持欧洲旅行卡消费1欧元积9分。我行有权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外币累计标准。
3.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
4.专项积分是指服务于部分信用卡(详见附件)产品权益,按照具体产品权益规则提供积分累计、积分兑换的业务。持上海大众龙卡每消费人民币166元(或等值外币)积1分(按1分的整数倍累计)。
专项积分可根据具体产品权益规则允许转出至综合积分账户,持卡人在名下有至少一张非专项卡的前提下可通过个人网银操作专项积分转出。
5.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
6. 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建设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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