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和农商行有什么关系?
提问:
农信社和农商行有什么关系?
回答:
一、农商行的“前世”:农信社改革的产物
农村金融基本上形成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体系。其中,正规金融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等参与。非正规金融主要泛包括民间借贷、民间互助会、地下钱庄、地下投资公司等。
信用社是农村正规金融供给的主力,农村信用社最早成立于建国初期,曾一度是我国农村金融唯一的存在形式。经历了初步发展、曲折反复、快速发展等不同的阶段,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在全国各地开始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但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2001年开始的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提出按照多元化模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在合作制基础上积极探索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二、农商行的“今生”:规模扩张较快
2001年末,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江阴市、常熟市成立了全国第一批县级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商行。2011年银监会表示将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信社改制成农商行,农商行在农信系统内金融机构的占比逐年上升,2015年10月末,共改制农商行838家,到2016年3月,我国农商行的数量已经突破了1000家。截至2017年1月25日,全国农商行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的总数已经达到7807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安徽和湖北等七个省(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从整体来看,涉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中农商行和农信社的网点数量占整个市场92%左右;从资产的规模来看,农商行的资产规模数量领先于城商行,仅次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附录:
农村信用社简介: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Credit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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