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信用卡注重于消费而不能直接提现,银行是怎么考虑的呢?
信用卡可透支额度实际上是发卡行给持卡人的一种小额消费信用贷款预授信。其消费贷的特有属性决定了其主要用途是在消费领域,而非生产经营或投资投机等其他领域。银行为什么不提倡或禁止信用卡大额取现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01
风险控制的需要。信用卡的信用贷款属性,意味着它天然具有潜在高风险,如何最大限度防范不良或损失的发生,是发卡行的第一要务。而防范风险发生的前提则是首先需要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即按照《领用合约》约定,用于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的最大好处是便于发卡行实时监测,通过对是否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交易的筛查甄别,从而做到提前预警,继而及时采取核实、降额或封卡等风控措施,可以最大限度阻止违规交易的继续发生,做到风险可控。同时,在风控链条上还“绑架”了POS商户,对风控多少会起到辅助作用。倘若是放开信用卡大额取现的口子,最大缺点是资金流向无法监测,更无法实时监控,这种不明真相的危险的资金流动,可能会使不可预知风险可能性增大,发卡行很有可能被动接受不良或损失的发生。显然,失去了穿透式监管,银行的风控就会形同虚设。
02
监管的要求。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当然希望信用卡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可以为普惠金融增添亮色。但绝不允许无序泛滥式发展,成为普惠金融的拌脚石。不仅对于各家银行信用卡的不良率有量化考核,而且对整个业务的开展都会介入监管,同时设置了业务开办门槛,必须持牌经营。银监会2009年发布“十五条新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2011年出台《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违规经营信用卡业务的银行、高管和经办人员可以分别给予黄牌和红牌,以及对应经济处罚。不仅如此,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更为信用卡大额取现戴上了紧箍咒。正因为信用卡大额取现的不可监测性,使它有可能成为毒品、、恐怖组织、走私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资金的遮羞布。这事真要发生,发卡行不可能完全没有关系。
03
但银行毕竟是银行,骨子里还是有追求最大利润的天性。面对风险与监管的艰难抉择,持卡人与发卡行的博弈,试图下出一盘和棋。实际上信用卡也不是不能提取现金的,面对持卡人小额现金应急和其他需要,银行也合理开了口子。比如预借现金和现金分期业务,特别是现金分期业务当前各大银行开展得如火如荼,这是为什么呢?道理也很简单,预借现金首先给持卡人核定了限额,一般是总授信额度的20%……50%,其次附加手续费1%和日息万分之五,并且取消最低还款额和分期还款待遇。限额降低了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高额的息费可以最大限度覆盖既成损失,在风控与利润上银行找到了平衡。对于现金分期业务道理同样如此,首先大部分银行分期手续费是提前一次性收取,为可能发生的损失上了一道保险;其次,因为是分期还款,银行可以清楚掌握风险状况,一期逾期可能会电话提醒督促,二期逾期可能就会上门,三期逾期必然会采取强制措施,银行的主动性相当强。不仅可以动用经济手段,如利息罚息和本行借记卡强制扣款等,而且有征信黑名单,乃至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法律手段。当然,信用卡全额分期,转入本人本行名下借记卡后,其资金性质已经发生改变,也就更符合监管要求了,这也是银行聪明之处。
表面上,消费和提取现金都可以给银行带来效益,但对银行来说如果不兼顾效益、风险和监管,友谊的小船也会说翻就翻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信用卡逾期问题,添加微信号:18868170494
回复“信用卡逾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