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利息,这样算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提问:
中信银行信用卡的利息,这样算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我申请了一张中信银行的信用卡,额度是2万元,我消费了15540元,还款日期是1月21日,我在1月20日的时候还了15500元,卡里还欠40元,但是过了几天告诉我产生了310元的利息,我问了银行那边,他说我没全额还款,不全额还款就按总金额来算利息,也就是按之前的15540元,而不是按还欠的40元来算利息,请问这种算法合理合法吗?如果我起诉银行可以吗?
回答:
合法的,信用卡有协议,还款未全额还款,会收取刷卡金额的万分之5利息,这个利息是日利息,同时会循环产生利息!合法的,信用卡的利息本来就是这样算的,没有全部还清会算账单金额的利息
附录:
中信银行简介:
中信银行原称中信实业银行,创立于1987年,2005年底改为现名。中信银行是中国的全国性商业银行之一,总部位于北京,主要股东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班牙对外银行(BancoBilbaoVizcayaArgentaria,S.ABBVA)斥资5.01亿欧元(约50.2亿港元)购入中信银行5%的股权,还可选择增持中信银行的持股比例至10.07%。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银行为中国大陆第七大银行,其总资产为12000余亿港元,共有16000多名员工及540余家分支机构。它是香港中资金融股的六行三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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