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使用,银行不管,额度是1万,我该找哪个部门投诉银行?
先回答题主提到的“信用卡立案的标准是五万”这指的是信用卡逾期在五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三次有效催收仍拒绝还款的,可以达到立案标准,被称为信用卡诈骗。
而题主的情况与这个不符,既没有逾期也没有达到立案额度标准,所以不属于这种立案的范畴内。
那么说一下题主身份证被别人办理了信用卡一事,首先办理信用卡需持本人身份证才可进行申请,题主可以想一下那段时期自己身份证有没有外借,或者有没有给其他人拍照。
办理信用卡一般分两种,第一种是信用卡销售员上门办理,需要你本人出示身份证,并且要拍照,后面再进行审核,到制卡发卡邮寄的过程,拿到卡后自己在相关软件或官网上进行激活。
第二种是网上办理,网上办理也需要你的身份证号,并且审核需要核实你的相关身份,在拿到信用卡时激活需要去网点激活,都是与你本人操作有关,但也存在不需要去网点激活的可能。
所以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确认不是本人办理的,你要先去找银行进行沟通,是否他们审核不够严谨,如果是银行的问题,银行必须要给你一个解决方案,毕竟涉及到冒充身份证号进行诈骗的行为。
在《刑法》中有提到信用卡诈骗活动,其中有涉及到“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这与冒用身份证办卡性质差不多,都属于诈骗,并且即使不是本人使用的信用卡,也会影响到个人的征信报告,逾期产生的不良影响由身份证本人承担,所以要及时跟银行反馈,然后进行销卡处理。
最后,身份证这种重要物件千万不要随意外借,也不要随意拍照发给不熟悉的人,有些人会利用你的身份证进行贷款申请,导致最后你征信不良,要贷款的时候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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