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贷款1200万女子回应不知情,这次真的是银行错了吗?
提问:
成都被贷款1200万女子回应不知情,这次真的是银行错了吗?
回答:
银行没有错!
借钱是需要签字的,你的字迹没人能够代替,借款申请书上的字就是程女士签署的,她说不知情怎么可能呢?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签的字吗?还是一个公司的股东,借的钱也不是小数目,一千两百万的借款,什么合同都不看,什么内容都不看就签字了?说出去谁信啊。
两笔贷款共1200万元,毫不知情?开什么玩笑,你家特别有钱吧,这一千多万就跟我们兜里的一块、两块呗,压根就没看上眼呗,白纸黑字写的就是你的大名,司法机构鉴定过了,想否认很难,不过我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指纹不是程女士的,是不是当时她在手上做了什么手脚,当事人不在场别人摁手印也不现实吧!
银行是不是被套路了?
11年、12年发生的事,如今已经过去八九年了,这时候想起来了,开始找银行的麻烦了,我总觉得她是故意的,而且公司股东也说了,当时借款程女士和她的儿子都是知情的!
银行借款可没那么容易吧,你有公司都未必好使,还需要你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有房子抵押,或者有厂房抵押,反正绝对不会平白无故的借给你一千二百万的,材料必须齐全,少一样这钱你都拿不走(买过房子的应该都了解)!
钱贷出来了,也都还上了,没有逾期,好几年了怎么才想起起诉银行呢?浦发银行也蒙圈了,就算有人浑水摸鱼贷款了,那也没有啥损失啊,咋我就成被告了呢?
我怀疑就是那个指纹,程女士就等事情过去很久才找浦发银行的麻烦,我没贷款,我没签字,指纹也不是我的,反正你得给我个说法,给我补偿,要不这事儿没完,可她没想到,浦发也不是好惹的,证据都在这呢,查呗。
“离柜概不负责”——银行成了受害者!
其实我对银行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多给你钱了它得要回去,少给你了算你的,当程女士状告浦发的时候,我从心底认为一定是浦发错了,兴许就是浦发自己人做的,可法律不会骗人,司法鉴定也不会骗人,你这白纸黑字的画押了,你的大名在上面呢,而且非常确定就是程女士本人的,这就跟亲子鉴定一样,做不了假!
总结:
最后这件事来了一个大反转,程女士诬赖了浦发银行,可能这就是布了八九年的一个局,等着银行出现漏洞,给自己补钱,不知道这诬陷需要不需要负个刑事责任啥的哈,主要是人证物证都齐全,银行洗清嫌疑很简单!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什么物业费的单子,买房子的发票一定都放好了,只要跟钱有关系的东西都留好,留一辈子不吃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附录:
浦发银行简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0000)的国有控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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