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利息“利滚利”,究竟是怎样计算的?
小编身边有不少信用卡“小白”,之前没怎么接触过信用卡,对信用卡各种使用规则以及费率计算方式不是很了解。
常有朋友问小编,信用卡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但是深究起来,门道却很多。
其实有不少信用卡“达人”也未必能搞清楚信用卡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要知道,有些用卡多年的人,常常在信用卡利息上栽跟头,比如有人以为信用卡利息是简单按照未偿还部分以日息万分之五来计算,于是心安理得地不按照全额还款,这样做可就错特错了。
目前,在国内发放信用卡的银行中,只有工商银行一家是按照未偿还部分计收利息的,其余银行都是“全额罚息”。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按照信用卡账单的全额还款,那么,无论是已还部分还是未还部分,银行都会计收利息。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明明只剩几十块钱没有还,却被银行收取上百元利息的原因了。
信用卡利息如果按照“全额罚息”的方式,具体怎么计算呢?
小编举例说明:
假如持卡人的账单日是每月5日,还款日是每月25日,5月日消费了2元,5月1日消费了元,月1日消费了1元。到月5日信用卡账单日时,你的本期信用卡账单是元,最低还款额元。如果到期还款日月25日你全额还款,则不会产生利息,否则则需要承担利息。
1、如果你只还了最低还款额元,剩余的款项在7月5日还清,那么你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5月日至月25)*.5%+(2-)*(5月日至7月5日)*.5%+5(5月1日至7月5日)*.5%+1(月1日至7月5日)*.5%=15.5元
2、如果到期还款日还了2元,高于最低还款额低于账单全额,剩余金额在7月5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5月日至月25)*.5%+5(5月1日至7月5日)*.5%+1(月1日至7月5日)*.5%=149.5元
、如果到期还款日未还款,剩余金额在7月5日还清,那么需要承担的利息为
2*(5月日至7月5日)*.5%+5(5月1日至7月5日)*.5%+1(月1日至7月5日)*.5%=159.5元
除了利息之外,持卡人还需要承担违约金=%%=元
以上就是信用卡“利滚利”的规则了,怎么样,看懂了吗?要想不承担额外的利息等费用,小编建议家一定要及时全额还款哦。
当然,如果是工行银行的话,你只还了账单的一部分,那么银行只对未还部分计收利息,同样是日息万分之五。这个方式计算出来的利息就要少很多了。也正因为如此,工行银行部分卡种是没有“容时容差”服务的,到期必须及时还上,否则就开始计收利息了。这一点也是需要家注意的地方。
以上就是信用卡利息的计算规则了,供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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