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用卡 境外消费可得8倍积分
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活动对象: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户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客户使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在境外(含港澳台)刷卡消费(不含线上、取现消费),可获最高8倍积分奖励(奖励积分包含原消费所获得的基础积分);每人每自然月最高可额外获赠50万积分。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客户在境外面对面POS机刷卡消费均可获得积分奖励,具体奖励为:
普、金、钛金级别信用卡符合获奖条件的消费可额外获赠7倍积分,如遇客户生日月,则可额外获赠6倍积分。
白金、钻石(尊尚)、无限级别信用卡所符合获奖条件的消费可额外获赠6倍积分,如遇客户生日月,则可额外获赠5倍积分。
每人每自然月最高可额外获赠50万积分。
2.本活动所有外币消费将按照统一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积分奖励。美元消费统一按1美元=6.8元人民币折算,欧元消费统一按1欧元=7.5元人民币折算。月累计消费每满1元人民币即可获赠相应倍数的积分,不满1元人民币部分不计积分。
例1:客户2018年1月在境外使用白金卡面对面刷卡累计消费1000元人民币,则可额外获赠:
1000×6(倍)=6000积分(非生日月)
1000×5(倍)=5000积分(生日月)。
例2:客户2018年1月在境外使用金卡面对面刷卡累计消费200.5元人民币,则可额外获赠:
200×7(倍)=1400积分(非生日月)
200×6(倍)=1200积分(生日月)。
例3:客户2018年2月在境外使用白金卡面对面刷卡累计消费100美元,则可额外获赠:
100×6.8×6(倍)=4080积分(非生日月)
100×6.8×5(倍)=3400积分(生日月)。
例4:客户2018年2月在境外使用金卡面对面刷卡累计消费100欧元,则可额外获赠:
100×7.5×7(倍)=5250积分(非生日月)
100×7.5×6(倍)=4500积分(生日月)
3.副卡消费视同主卡客户消费,所获奖励积分直接计入主卡账户。
4.消费须通过卡组织(Visa、万事达、银联、JCB)渠道进行,使用刷卡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如通过支付宝、微信、财付通进行扫码支付、网银支付或快捷支付等)、境外取现、境外转账、电子现金脱机消费不参加该活动。
5.消费日期及金额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为准。如因卡组织或商户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识别的境外消费,或消费商户于2018年6月30日前未向我行请款结算的消费,将不纳入活动统计范围。
6.如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或撤销交易,则所撤销的消费金额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如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恶意套取积分奖励的客户,中国光大银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本次活动的权利,以及扣回不符合条件但已获积分奖励的权利。
7.客户若于活动期间发生逾期、信用卡冻结、发生或涉嫌发生从事违法、违规及违反信用卡领用合约等情形的,将取消参与本次活动。
8.奖励积分将在每自然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添加至获奖客户的积分账户。
9.有关基础积分奖励的细则及条款请参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网站-最新公告-积分奖励计划细则及条款。如遇有关境外用卡相关问题,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0086)4007-888-888咨询。
10.本活动可与其他积分活动同享。
信用卡逾期问题,添加微信号:18868170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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