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司法解释:违规提供POS套现业务最高可判5年以上
信用卡套现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套现成本较低,流程简单,不少卡友在资金紧张时选择违规套现,也从而造成了银行资金用途失控的结果。
根据央行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信用卡发卡量达6.59亿张,人均持有0.47张。信用卡授信总额为14.69万亿元,应偿信贷余额6.61万亿元,卡均授信额度2.23万元,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80.98亿元。
信用卡逾期情况虽在可控范围之内,但半年逾期未偿信贷余额不断增加,在鼓励消费的同时也应防范信用卡套现风险。2017年某大型银行发现年度套现额高达1000亿元,据行业保守测算,全行业年度套现规模超万亿元,其规模已经与鼎盛时期的现金贷市场规模相当。
此次,“两高”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对于违规提供信用卡POS机套现的情况,也进行了修订。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规模的套现行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一方面虚构交易信息,无法监测到真实交易场景,容易使银行失去真实判断,造成过度授信。另一方面不能够对资金用途进行追踪,极易造成银行资金流入房产、投资等领域。要知道,用POS机套现,属于犯法行为。
近期,各家银行增加了审查力度,从论坛中可以看出,不少卡友经历了降额封卡,因此,银行并非对于违规套现行为一无所知,通过对数据的监测,可以判断出哪些属于套现行为,并对一些行为进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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