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密集发文打击非法交易,快速进件、独家代理等被警示
近日,银联发布多个文件,开启了整治非法交易模式。
3月2日,银联对外发布公告《银联禁止成员机构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专家支招保护持卡人资金安全》,文章提示,仍有个别收单机构并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则制度,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不法分子从事非法交易活动。
与此同时,督促收单机构严格落实无卡快捷支付业务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把严商户入网审核,认真开展商户真实性和合规性调查,禁止向存在非法交易情况的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同时,银联要求收单机构规范显示交易信息,准确体现真实商户和收单机构名称,对于滥用或套用“银联”字样的行为,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
而近日,银联将诸多风险提示内容进行细化,并以提示、公告形式向收单机构发布。
整治条码支付进件与云闪付商户拓展
3月4日,银联发布《风险提示》,表示,银联侦测发现有疑似不法分子利用条码支付综合前置平台(以下简称条码平台)商户快速进件通道,进件风险涉赌商户。
对于各收单机构,银联给予了3方面的提示:
一、各收单机构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以及《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7〕296号)等规定,特别应做好如下两点工作:
1、收单机构在审核商户进件时,必须要配置审核岗以保证业务安全性与合规性。
2、收单机构不得将收单核心业务交由外部服务商操作完成。
二、对于条码平台的相关功能,收单机构应平衡好便捷性和安全性。
1、对于免审功能,目的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商户快速进件,切不可直接将该功能用于“商户入网即生效”;同时,建议该功能仅开放给收单机构内部机构,不能开放给外部服务商,且免审商户要圈定业务范围和做业务限制,如设置限额(单笔、单日)、仅限借记卡等。
2、收单机构应灵活应用平台本身风控功能,对涉嫌风险交易商户快速反应。
三、中国银联一直禁止成员机构以任何形式为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套路贷、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不久之后,3月5日,银联再次发布《关于再次重申中国银联关于规范云闪付服务商商户拓展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表示,有部分服务商假借银联名义,以招募“二级服务商”、“代理商”、“独家代理”进行银联云闪付推广等名义收取费用(含慧商云集的相关公司)。银联此前已经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收单机构排查其合作服务商情况,督促其确保业务合规。
公告再次表示银联不允许服务商以任何与银联有关的名义(包含但不限于“银联独家代理”、“银联官方授权”、“银联城市合作伙伴”、“银联城市运营中心”、“银联二级代理”),招收代理商、加盟商或投资人等。
银联不向服务商或拓展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允许服务商以任何与银联有关的名义向他人收取费用,包括但不仅于代理费、加盟费、物料费、服装费、中介费等。
与此同时,银联要求各服务商及拓展人员在商户拓展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要求,不得进行任何虚假或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不得未经许可使用银联品牌标识。
公安部打击,更严的支付监管来临
早在2月28日,公安部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
公安部要求,深挖打击一批为跨境赌博等犯罪提供资金结算的“地下钱庄”和网络支付平台,集中打掉一批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技术支撑的国内网络运营商。要拓宽跨境赌博及与其关联的涉黑、诈骗、洗钱、绑架、拐卖、偷渡、金融等犯罪线索收集渠道,建立线索通报、案件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确保整体推进、一体打击。
而在3月4日银联发布的《风险提示》中,就直接表明,有疑似不法分子利用条码支付综合前置平台商户快速进件通道,进件风险涉赌商户。
此外最近烟台市审判的一个案件,便是与条码支付业务涉赌有关。
犯罪团伙大量发展微信用户注册成为平台的收款员,收款员按照平台指令使用微信二维码收款(即违法平台接受客户的充值),收款成功后提现到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再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络支付工具转账到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方式完成资金支付结算。经查,犯罪团伙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
法不责众,个人码涉赌洗钱,已经成为了目前支付行业反洗钱最头痛的事,而正值315来临之际,银联如此密集的发布相关风险提示,也表明了其对非法交易整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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