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多家银行发布通知
近期,多家银行发布公告,严管持卡人的用卡行为。此前平安、中信、光大、农行等银行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明确要求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
已有9家银行发布相关公告
7月11日,平安银行发布公告
公告表示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证券市场、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7月29日,中信银行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8月11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
公告表示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投资、理财、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9月3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
中行公告称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更不得违规用于套现。若涉及违规用卡,银行有权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9月9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
公告表示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9月11日,农行发布公告
公告称持卡人的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及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的领域,信用卡个人客户及特约商户不得出现任何舞弊、欺诈、套取现金、非真实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9月14日,兴业银行公告
公告表示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或虚假手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等,个人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理财、房地产、证券市场等非消费领域。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我行有权不经事前通知或征得持卡人同意,采取警示提醒、调整授信额度、冻结账户等风险管控措施。
9月18日,北京银行公告
北京银行公告表示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仅用于日常消费用途,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套取现金,不得用于任何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活动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股票、有价证券、期货、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购房或进行房地产经营等),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政策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限制领域。
9月24日,民生银行公告
9月24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称信用卡透支仅限本人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房地产、投资、生产经营、套现、以贷还贷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监管近期就信用卡问题多次发文
对于各大银行相继发出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警示,有信用卡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日常监管更新的一部分,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仍是信用卡监管重点的买房、炒股等用途。
今年的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业务虚增客户偿债能力或违反“刚性扣减”规定,突破总授信额度上限管控;预借现金业务额度设置过高,不符合审慎管理要求,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违规流向非消费领域。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部分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放大了居民杠杆,积聚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重申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商业银行限制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是必要的。
同时今年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
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
还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
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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